规章制度

南平市博物馆藏品库房管理制度

时间:2018-03-01   所属栏目:规章制度   点击:84次
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南平市博物馆藏品库房管理,保证藏品的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及其实施条例和《博物馆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1、藏品库房应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管理,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在场时才能进出库房。库房应设双锁,两把钥匙应由两名本馆工作人员分别持有。
2、藏品库房管理人员出入库房,必须认真填写《南平市博物馆人员进出库房登记表》。非库房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库房,确需进入库房者,应在库房管理人员陪同下才能进出库房,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。馆外人员要进入库房的,需填写《南平市博物馆外来人员进库审批单》后方可进入。
3、藏品出入库房必须办理出库、入库手续,认真填写藏品出入库登记表。对出入库藏品的数量和现状,必须认真核实、清点、记录。且在出入库登记表上应有馆长签字。
4、藏品库房应按科学合理方法,对藏品实行分类上架,妥善保管。珍贵藏品要设立专库或专柜,放入囊匣,重点保管。
5、藏品库房、库区应保持良好的视野,定期打扫卫生,做到干净整洁,并保持空气流通。库房及其附近区域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品、腐蚀性物品及其它有碍藏品安全的物品,严禁烟火。
6、藏品保管员进入库房,应认真检查库房环境、门窗、电闸、电灯开关及其他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,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向上级汇报,并注意保护现场。
7、藏品保管人员应选用责任心强、热爱文物工作、认真负责、具有较高素质的业务人员担任,并应保持相对稳定。
8、藏品保管人员应熟悉本馆藏品,掌握对藏品进行日常维护的基本常识,并能按照科学的方法对藏品进行日常养护。不断提高保管工作水平和业务水平。
9、应建立健全藏品档案管理制度。《藏品总登记帐》应由专人保管,实行帐﹑物分别管理。每年年底应对藏品清点核查,并将清点核查结果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。
10、藏品库房应有防盗、防火、防水、放虫、防霉等设施,管理人员需定期检查上述设施及文物保管情况。如发现异常情况需及时向博物馆负责人汇报。
11、单位法定代表人是藏品安全责任人。法定代表人、保管人员因工作调动、退休、离职等工作变动前,应当办理藏品移交手续,进行藏品账目和实物清点。
南平市博物馆   
2018年3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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