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值班人员应按时接班上岗,认真做好交换班手续。巡逻时认真查看巡视区域情况,并做好巡逻记录,要求注明时间。
二、巡逻范围:广场、大楼外部西侧花圃至东侧天桥及负一层展厅门口、馆内一至六楼楼梯、楼顶天台。
三、值班人员在中班、夜班期间应不定时地对大楼四周进行巡逻检查(大夜班巡逻次数不得少于三次),馆大楼内每晚巡逻四次(中班闭馆后巡逻一次,交班前巡逻一次,夜班巡逻两次),巡逻时使用巡更棒,并做好值班记录。禁止馆外车辆停放在我馆范围内的广场、斜坡等处;防止长夜灯等情况发生;对没有关好的门窗应及时关好。
四、巡逻过程中,须佩带巡更棒、手电筒、对讲机等巡视器材。
五、值班时,如发行违法犯罪行为的,应当立即予以制止,对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报警。同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,并协助警务人员制止、缉拿犯罪嫌疑人。
六、夜间值班不会客,不准任何人进馆,本馆工作人员确因有事进入者,应如实登记,否则,值班人员有权谢绝入内。
七、保安人员处理值班突发事件,应及时向馆领导通报。
八、上述规定,夜间值班人员必须认真遵守执行。如有违反,本馆有权视情节轻重,对值班人员进行教育、罚款、解聘,甚至交司法部门处置。
九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南平市博物馆
2019年05月0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