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平市博物馆馆务会工作章程
时间:2013-11-26
所属栏目:规章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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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馆务会由馆长主持,办公室记录员负责记录。会议记录应实事求是,做到有言必录,任何人不得私自涂改和补充,记录本要妥善保存,年底整理后交资料室保存。
二、为保证重大决策科学化、民主化,在重大决策决定之前,要广泛征求干部、职工、群众的意见,再由馆务会讨论。
三、对于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,可在会议召开时或会议召开后二天以书面材料或其他形式提出。
四、在决定会议事项时,要按民主集中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,会议决定必须半数以上与会人员通过,才能生效。与会人员应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。
五、会议事项一经讨论决定,与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。对于重大问题,产生不同意见,也要在保留意见的同时,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。
六、馆务会根据情况适时召开。
南平市博物馆
2013年11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