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博文〔2012〕20号
一、宗旨
南平市博物馆之友是由热心文博事业、热爱闽北历史文化、愿正当行使会员权利、履行会员义务的社会个人和机构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。“博物馆之友”组织的任务在于加强南平市博物馆与公众的交流与互动,进一步实现博物馆服务于公众教育的职能,帮助博物馆在文物征集、学科研究、成列展览等方面开展工作,推动闽北公益文化事业的发展。
二、“博物馆之友”的权利
1、免费参观本馆的基本成列展览、临时展览;
2、申请成为博物馆志愿者;
3、对本馆举办的讲座及其他活动,有优先参与权;
4、可以提前获知博物馆的最新临时展览信息并享受预约讲解服务;
5、对我馆文博事业的发展提出意见和改革方案。
三、“博物馆之友”的义务
1、自觉遵守南平市博物馆的新馆规章制度;
2、致立于博物馆的发展,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,宣传博物馆文化
四、“博物馆之友”的登记管理
1、“博物馆之友”会员实行实名登记,凭身份证等有关有效身份证件向本馆提交申请。
2、会员资格有效期为1年,从获得会员资格日起算。有效期满后为保持会员资格,由会员个人提出续会申请。
五、附则
1、本章程由南平市博物馆负责解释。
2、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
南平市博物馆
2012年9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