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值班人员应按时交接班,认真执行好交接班程序。巡逻时认真巡视各区域状况,并做好巡逻记录。
二、巡逻范围:广场、大楼周界、馆内负一楼至六楼以及楼顶天台。
三、值班人员在中班、夜班期间应不定时地对全馆进行巡逻检查(每晚巡逻次数不得少于四次),使用巡更棒进行留痕,并做好值班记录。。
四、巡逻时须携带巡更棒、手电筒、对讲机和橡胶棒等器材,巡逻过程中要关好门窗和关闭各类用电设备,要确保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畅通,如遇突发事件,应及时向馆领导汇报。
五、值班时如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予以制止,对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报警和上报馆领导。同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,并协助警务人员开展相关工作。
六、值班期间不会客,不做工作无关事项。并且禁止非本馆人员进馆,本馆工作人员确因有事进馆,应如实登记。
七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如有违反,本馆有权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。
南平市博物馆
2023.04.10